“主任,從案件管理室反饋的廉政審查結果來看,該名預備人選目前還在處分期內。”
“從相關佐證材料看,他確實還有三個月處分期才滿。我們馬上把審查結果反饋給組織部門,并建議該干部不納入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人選。”這是近日隆陽區紀委監委對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預備人選資格進行審核的一個場景。
該區紀委監委要求各鄉鎮(街道)紀(工)委聯合組織辦、民政辦、自然資源所等部門對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成員人選進行全面審核,審核結果由鄉鎮(街道)負責人、紀(工)委負責人負責,簽字背書留痕。各鄉鎮審核后,把符合條件的2021年村(社區)黨組織紀檢委員成員人選相關材料上交區紀委監委組織部。在鄉鎮(街道)審核基礎上,由組織部、民政部門牽頭,會同紀委監委、政法、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信訪等部門,組成人選資格聯審小組進行聯審過篩,從源頭上把好選人用人關,為建設好基層監督隊伍打好堅實基礎。
據介紹,該區在初審核時主要對村(社區)紀檢委員人選的“五不準”“十不宜”負面情形進行審查。不僅如此,該區對預備人選的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存在涉黃涉賭、有吸毒行為受到處理的情況也納入審核范圍。
“截至目前,我們共對300名村(社區)紀檢委員人選資格進行區鄉兩級審核。在選舉前,我們還將再次對預備人選進行廉政審查,切實織密篩選網,嚴防‘帶病入職’的問題發生。”該區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人表示。(施荔瀟 || 責任編輯 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