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只是想著要與群眾搞好人情世故關系,將村上的辦公經費挪作參加農村婚喪宴請的禮金禮品,現在想來,這都是私心作祟……”丘北縣樹皮鄉小壩心村委會原主任陶忠南對于自己的所作所為后悔不已。
經查,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陶忠南在擔任丘北縣樹皮鄉小壩心村委會主任期間,共使用村委會辦公經費支付農村婚喪宴請禮金禮品10次,涉及金額3310元。今年5月,經樹皮鄉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陶忠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村干部以“密切”干群關系為由,把公款當成做婚喪宴請隨禮人情的“唐僧肉”,實為借公款之“名”,行一己之“私”。公款姓“公”,只能用于為群眾服務辦事,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本案中雖涉及的金額不多,但小錢非小事,小錯必糾治,對于這些亂花公款的行為,紀檢監察機關要動則責咎,露頭就打。同時,還要從根源處查起,從建好賬、管好賬、查好賬、曬好賬、核好賬、監好賬入手,堵住漏洞,堅決查處和遏制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建立健全常態化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鏟除不正之風滋生土壤,凈化基層生態,切實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王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