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能正視手中權力,在開發商未足額繳納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情況下,違規出具相關行政執法手續,對開發商拖欠的易地建設費沒有采取有力的措施進行追繳,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損失,內心深感自責、愧疚和后悔。”馬關縣政府人防辦主任顏能昌在個人檢查材料中說道。
經查,2007年至2008年,馬關縣政府人防辦在辦理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審批手續過程中,經顏能昌同意在兩家開發商未足額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情況下,違規出具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審批通知書,證明兩家公司已按申請建筑面積足額繳納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但至今年4月14日,兩家公司仍未足額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共計238319.5元。同時,顏能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用公款購買禮品送禮、到娛樂場所接待支出共計44084.45元。今年4月,該縣紀委給予顏能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監委給予記大過處分。
【執紀者說】
從顏能昌違紀違法案件看,人防系統存在規章制度不健全,內部監管和相互制約機制缺失等問題,再加上人防工程批建、物資管理、軍地共建等業務帶有一定保密要求,在“隱形外衣”的保護下,缺乏有效的監督監管導致違紀問題的發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一定要充分利用巡視巡察、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緊盯人防系統黨組織主體責任履行,找準人防系統廉政風險點,“把脈問診”,著力構建人防系統清正廉潔的長效機制。(蔡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