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錯誤地認為林業助理員是一個閑職、虛職,沒有按照職能職責守護好責任范圍內的森林資源,間接毀了養育我們的山林,也直接毀了自己。”寫完認識材料,林業助理員陳德友用力地閉上雙眼,大滴大滴的淚水瞬間滑落。
經查,2016年11月至12月在陳德友擔任寧洱縣寧洱鎮西薩村林業助理員期間,未按規定對其管護區域進行日常巡護,致使其管護區域內的思茅松林木被張某等4人盜伐355株,合活立木蓄積共計200.5218立方米,價值人民幣39645元。陳德友觸犯法律,犯玩忽職守罪,被開除黨籍,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執紀者說】
林業助理員是村八大員之一,是最基層、最小的“官”。是官就有權利、有義務、有責任。最基層的官,也最直接地履行著維護群眾利益的責任。陳德友不把自己林業助理員的身份當回事兒,享受了待遇,卻沒有承擔起該履行的責任,最終只能自食其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全面建立資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態保護和修復制度,嚴明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紀檢監察機關發揮監督保障執行、促進完善發展的作用,勢必要對這些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甚至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嚴肅追責問責。(寧洱縣紀委監委 姚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