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工作35年的老同志,現在要被紀律處分,我吃不好、睡不著,擔憂領導、同事、朋友、親人和社會對我的看法,我無顏面對他們。”江城縣人社局退休干部朱志華本以為退休就可以“平安著陸”,孰料,退休10個月之后還是受到黨紀處分,落得一個晚節不保的人生。
經審查,時任江城縣人社局勞動股股長朱志華對周某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江城縣農場工資名冊和工作證明)審核不嚴,未發現提供的工資名冊中有多處明顯涂改痕跡,錯誤認定周某在江城農場的工齡。對代課教師工齡落實相關文件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向周某出具了《江城縣企業職工工齡計算審批表》,錯誤認定周某代課教師工齡。對勞社部發〔2001〕20號、勞社部函〔2002〕97號文件的規定理解不到位,錯誤認定周某退休年齡,于2014年3月為其辦理了退休手續,從2014年4月起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這些行為致使周某多領取了2014年4月至2017年5月的養老保險待遇金額共計人民幣56904.52元,造成國家養老保險基金損失。2019年10月18日,朱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朱志華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在江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齡落實及退休審批期間,對相關政策理解不到位,執行政策有偏差,材料審核把關不嚴,違規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養老金,致使國家養老保險基金損失。國家養老保險基金是攸關所有人的社會民生工程,每一份錢都是民脂民膏,亂作為就會造成國家重大損失。這一案例告誡廣大干部,工作馬虎不得,必須嚴格細致。目前,對養老保險監管能力建設仍相對滯后,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確保國家養老保險基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