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丘北縣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趙家文,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并利用職務便利,借開展培訓工作之機,違規發放宣講費、函授班次課酬、出題閱卷費、班主任費,受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由二級主任科員降為三級主任科員。”近日,丘北縣紀委公開通報了趙家文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問題,引發了黨員、干部熱議。
“存在單位房屋租金自收自支問題,以宣講費、函授班次課酬、出題閱卷費、班主任費為名發放津補貼……”這是該縣第6輪巡察對縣委黨校開展常規巡察發現移交的問題線索,縣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進行核查。
經查,趙家文在任丘北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于2013年12月至2016年9月,安排將單位房屋租金、水費及前任報賬員轉給的單位工會經費共計102306.98元存入報賬員個人銀行賬戶形成“小金庫”,截至2016年9月,“小金庫”資金用于發放職工培訓補助費、購物卡、代交職工醫療互助金、春節發放水果、接待費等共計56718.9元,其中:其本人用于支付個人電話費、車輛儲值通行費、購買手機費共計5600元;2016年至2018年,趙家文召集縣委黨校班子研究決定,以發放宣講費、函授班次課酬、出題閱卷費、班主任費等名義經分管財務副校長陳海斌審批后分四次向干部職工發放津補貼共計137800元;2016年7月6日,在縣委黨校僅四人抽調參與“縣、鄉、村”換屆工作的情況下,經趙家文與分管副校長商量決定,以“縣鄉村(社區)兩委換屆政策培訓”為名,從縣委宣傳部劃撥給縣委黨校的17000元“縣、鄉、村”換屆及十八大宣講經費中虛列宣講費支出15400元發放給全體干部職工,本人共計領取9800元。2019年10月,趙家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由二級主任科員降為三級主任科員。
在接受調查后,趙家文主動上交了違規領取的費用,“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我經常要求教職工要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但是面對‘授課費’,卻放松了警惕,越過了紀律紅線,給黨校姓黨的‘精神家園’抹黑……”
【執紀者說】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曝光言猶在耳,但仍有極少數單位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心存僥幸,突破黨紀法規底線,鉆空子、玩貓膩、巧立名目亂發濫發津補貼,助長了不正之風,損害了社會公平,將正常的福利變質變味成了“腐利”。從嚴從重整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是對違紀者的“當頭棒喝”,也彰顯了紀律規矩的剛性和紀檢監察機關對腐敗零容忍的決心。作為黨員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會紀律和規矩既是“高壓線”也是“護城河”,堅決摒棄僥幸心理,將“紅線”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挺紀在前,切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王靈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