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對委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出的4個方面問題和2個方面建議,我代表委黨委表態:‘全部接受,認真研究落實’,我和其他委黨委班子承諾,堅決承擔起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和‘一崗雙責’的政治責任,主動接受、正確對待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近期,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召開定期會商會,省國資委黨委書記在聽取紀檢監察組工作情況通報后作了上述表態發言。
這是今年3月份紀檢監察組與省國資委黨委建立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協同推進機制以來召開的第三次定期會商會議。
為推動駐在單位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往深里走、往實里做,紀檢監察組統籌運用與駐在單位建立的定期會商機制、重要情況通報機制、線索聯合排查機制以及聯合監督執紀機制等“四項機制”,積極推動國資國企黨風廉政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協同貫通,形成監督合力,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
為切實使“四項機制”有效運轉、發揮作用。今年以來,紀檢監察組結合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結果,先后向駐在部門傳達省紀委監委有關會議、通報精神7次,通報工作情況5次,通報違紀違法案件3次,發出紀檢監察建議書5份、工作提示函7份,提出工作建議12條,紀檢監察組組長與駐在部門班子成員經常性溝通工作、交換意見,督促指導駐在部門黨組織落細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形成了紀檢監察組與駐在部門同頻共振、同題共答、同向發力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