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過一段時間就看到各地關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被通報,去年十屆省委第八輪巡視反饋后,13家省屬國有企業黨組織自我揭短亮丑,連續發布了14批次214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今年“五一”期間,省紀委監委3次曝光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近日,又公開曝光了十屆省委第十輪巡視期間發現的省發改委、省能源局等單位涉嫌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私設“小金庫”、違規報銷有關費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眾所周知,自2012年中央出臺八項規定以來,一批批“蒼蠅”栽在拍下,也打擊了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按理說,時隔八年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應該越來越少,可為什么還是屢禁不止呢?
首先,理想信念不堅定是根本原因。在西方享樂主義、拜金主義不良風氣的沖擊下,在諸多誘惑面前,少數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動搖,黨的觀念淡漠,淡忘了黨員這個第一身份和為黨工作這個第一責任。其次,權力意識作祟。一些領導干部長期扭轉不了占公家便宜的思想,總覺得自己作為領導干部,做任何事情都必須有特權、有面子。再次,監督懲治不到位導致僥幸心理蔓延。有的領導干部依舊存在著僥幸心理,心想只要民不舉官不究,就不會出現問題。
要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減少或者避免類似案件發生,還需持續用力、久久為功,從教育、監督、懲處等方面著手,轉變思想觀念,織密監督網絡,形成高壓態勢,讓黨員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加強教育。緊緊抓住思想這個源頭,加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過正反典型案例、現場參觀等形式,引導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切實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加強監督。必須織牢監督這張網,充分發揮群眾、社會、網絡、監督部門等各方面的作用,既要監督黨員干部“八小時以內”,又要監督“八小時以外”,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消除。
加大懲處。對一些屢教不改,膽敢逾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黨員干部,必須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絕不手軟,讓黨員干部自覺依照黨章、黨紀從嚴從實要求自己,少一些僥幸,多一些敬畏,使“不敢、不能、不想”形成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