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省委省直各單位機關紀委(以下簡稱機關紀委)的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和監督執紀問責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云南省紀委省監委實行“2+1+1”監督執紀監察聯動工作辦法(試行)》等規定,近日,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結合省直單位機關紀委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關于在省直機關紀委深化運用<“2+1+1”聯動工作辦法>的具體措施》,為打通省直機關紀委監督執紀問責“最后一公里”提供了保障。
措施指出,建立常態化、近距離、可視化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重大決策部署,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機關紀委應當充分發揮機關紀委委員和黨總支(支部)紀檢委員在日常監督工作中的作用,定期不定期聽取監督和履職盡責情況報告。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建立健全黨員干部廉政檔案,做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對機關紀委進行“蹲點式調研”“體驗式監督”,結合方案面對面、點對點指導機關紀委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共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機關紀委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紀檢監察工委紀檢監察室。
措施強調,對省紀委監委移交、監督檢查中發現或上級機關和領導指示、批示、交辦的重點問責事項,機關紀委要及時報告紀檢監察工委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工委根據情況,派員指導開展問責工作或進行重點督辦;機關紀委按照管理權限受理檢舉控告,進行規范處置,定期梳理匯總,建立臺賬表,每年形成年度檢舉控告形勢分析報送紀檢監察工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工委不定期對機關紀委檢舉控告工作進行抽查檢查。機關紀委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管理處置全過程登記備查,實行集體研究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問題線索綜合情況,發現重要檢舉控告和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及時報告紀檢監察工委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工委視情況派員參與或指導問題線索處置工作。
措施要求,聯動查辦重大違紀案件。紀檢監察工委視情況從紀檢監察人才庫中抽調人員參與查辦重大案件,鍛煉機關紀委黨員干部的紀律審查能力。對于機關紀委查辦的重大違紀案件,紀檢監察工委視情況通過派員下沉、全程跟進等方式,協調解決存在問題,指導推進案件查辦工作。
措施還對實行信息聯動交流機制、重要情況報告制度、干部教育培訓制度、工作情況通報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機關紀委按照《關于報送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的通知》要求向紀檢監察工委紀檢監察室報送統計表。紀檢監察工委對機關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季度通報一次工作情況。每年對機關紀委履職情況進行考核,工作成績突出、貢獻率較高的進行通報表揚;工作差距較大、排名靠后的,在年度省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考核中扣減相應分值,截至目前,相應的配套考核辦法正在制定完善,措施和辦法的出臺,壓實了機關紀委的監督職責,把工作、責任、獎懲“捆綁”,推動了“上下游”的工作聯動,形成監督合力,有效打通省直機關紀委監督執紀問責的“最后一公里”。(楊艷 吳鋒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