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
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期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和制度“引擎”。認真貫徹落實《規定》精神,緊緊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是各級黨組織的長期重大政治任務。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關鍵在明晰主體責任。不明確、不落實、不追究責任,全面從嚴治黨就是一句空話。”“各級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總書記的殷殷囑托和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正式寫入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規定》印發后,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及時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交流研討。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和穩定性,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長遠之策、根本之策。”紀檢監察工委負責人說道,“制度真正的生命力在于執行,紀檢監察工委要嚴格按《規定》要求,履行好監督責任,大力協助省直機關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真正讓制度優勢更好地轉化為治理效能。”
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前沿陣地和戰斗堡壘。如何督促各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落實好主體責任,切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向縱深發展?對此,紀檢監察工委立足職能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積極謀劃部署,初步提出“四個加強”的工作方案。
加強政治監督,督促提高政治站位。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形成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真正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從堅決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作為政治監督的重要內容,督促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在工作謀劃、跟蹤落實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負責、守責、盡責體現在每個基層黨組織、每個黨的領導工作崗位上,體現在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
加強日常監督,持續傳導壓力責任。采取不定期調閱資料、蹲點式調研監督、體驗式監督、暗訪抽查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對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不認真、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運用好談話、約談等措施進行提醒糾正,督促相關責任人深入查找問題、深刻反思,不斷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定期研判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加強對形式主義問題的研究,采取發送紀律檢查、監察建議書等形式,督促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健全完善相關規定,堵塞監管漏洞。
加強專項整治,健全完善落實機制。針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過程中存在的空泛表態、應景造勢、敷衍塞責、出工不出力等問題,督促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進行全面排查,列出負面清單,拿出整改措施。推動構建主體責任落實有效機制,重點研究清理制度規定針對性不強、落實主體責任強調過度留痕等問題,制定科學合理、權責明晰的責任清單,將各省直單位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和職能處室的責任細化、具體化,防止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成為“水中月”和“鏡中花”。
加強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地落實。責任追究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緊緊牽住問責這個有力“韁繩”,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因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而導致出現重大違規違紀甚至違法問題的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相關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責任。健全完善典型問題通報制度,對查處的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公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切實發揮警示和懲戒作用,推動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紀委監委監督責任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過程中缺一不可,三者融會貫通、辯證統一,必須一體推進落實。”省委省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負責人繼續說道,“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深化‘三轉’,準確把握職責邊界,協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在督促黨委履行好主體責任的同時積極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劉世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