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56次主任(擴大)會議。會議討論通過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共12條,從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加強行政執法、加強司法、加強地方立法和配套措施制定工作、移風易俗、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等方面,對省人大常委會和“一府一委兩院”貫徹實施提出要求;對修改相關地方性法規,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作出安排部署;對社會各方面、各級人大代表積極參與學習宣傳活動,對各族人民群眾、相關經營者自覺抵制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等方面提出倡導性要求。
《實施意見》形成初稿后,征求了常委會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意見。《意見》針對我省工作實際,專門明確要加強邊境地區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加大對邊境地區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走私和非法貿易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同時,要求將根據上位法修改情況及時啟動《云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云南省動物防疫條例》的修訂工作等?!秾嵤┮庖姟啡娼购蛻椭畏欠ㄒ吧鷦游锝灰仔袨?,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具有重大意義。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紀檢監察機關不能當“看客”、不能當“局外人”。下一步,駐機關紀檢監察組要發揮好紀律保障作用,確保相關法規得到有效實施。(李興華 樊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