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省紀委監委作出了向省管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的重大決定,從6月份撤銷省聯社紀委改為派駐制以來,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大金融領域反腐敗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省紀委十屆四次全會的部署,深刻反思蔣兆崗、萬仁禮、羅敏、施增榮“四個專案”暴露出的農信社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強化職能職責,以改革為動力,堅持“敢”字當頭,緊盯信貸、財務、招投標等容易滋生腐敗重點領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持續加大云南農信反腐力度。
突出職能定位,切實發揮派的權威和駐的優勢
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與省聯社黨委聯合印發《派駐制改革實施方案》,明確了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與省聯社的關系、具體職責權限、機構及人員設置以及重要情況報告、工作溝通協調、信訪舉報線索管理、信息報送等工作機制,為農信社各級紀檢機構“做什么”、“怎么做”、“如何做好”明確了方式方法。
派駐改革后,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受省紀委監委直接領導,從原來的“同級監督”轉變為“上級監督”,有效解決了原來省聯社內設紀委權威性不足、獨立性不強的問題。由原來的省聯社紀委向省聯社黨委匯報工作,轉變為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與黨委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省聯社黨委更加重視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派駐改革以來,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組長多次與省聯社黨委書記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對一把手和權力監督、信貸領域腐敗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屢禁不止等問題交換意見,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督促有關問題的整改。
強化政治責任,著力修復云南農信政治生態
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深刻認識到秦光榮、曹建方和蔣兆崗、萬仁禮、羅敏等人給云南農信政治生態造成的嚴重破壞,把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作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根據省委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工作方案和省紀委馮志禮書記在派駐機構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牽頭起草了《省聯社黨委做好“以案促改”堅決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的實施方案》,研究制定了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肅清秦光榮流毒影響的實施方案,重點對通過秦光榮、曹建方等人打招呼進入農信社系統的“違規進人”、違規干預農信社工作等問題進行“回頭看”,對蔣兆崗、萬仁禮、羅敏任職期間選人用人工作、省委兩次巡視整改、省紀委監委移交問題線索處置、重大案件處置、貸款發放、呆賬核銷等情況進行“回頭看”,對原來處理不當的堅決予以糾正,加大監督檢查,督促全省農信社結合身邊的違紀違法案及存在的重大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推動修復凈化云南農信政治生態。
緊盯重點領域,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
堅持把監督擺在首位,督促省聯社黨委首次召開全省農信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組長與州市各級行社“一把手”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部約談一次,并向縣以上各級行社黨委書記發出一封公開信,表明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保持反腐高壓態勢和強化日常監督的鮮明態度。緊盯重點人和重點領域發力,針對資金密集、違紀違法多發頻發的信貸領域,以及在查辦案件中發現的問題,研究制定了從嚴從實管理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履職行為實施辦法,明確領導干部禁止性規定,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針對有的領導干部利用農信社資源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在全省農信社進行大摸底,組織清理了全體干部職工家庭成員及重要社會關系人經商辦企業、在農信社系統貸款、不良貸款等情況,涉及職工約2.4萬人、特定關系人約13.9萬人,嚴肅查處利用農信社資源違規經商辦企業以及以信貸謀私等問題。認真落實省紀委監委不良貸款清收追繳要求,督促全省農信社6月至11月期間現金清收10余億元。
提級辦理案件,堅決糾正監督執紀寬松軟問題
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成立以來,把懲治作為最嚴厲的監督手段,建立查辦案件提級辦理制度,牢牢把握監督執紀的領導權,堅決糾正監督執紀寬松軟問題。派駐制改革以來,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共收到信訪舉報200件(其中重復舉報96件),立案53件(是去年全年立案數的10倍),已辦結14件,處理省聯社管理的干部及縣級行社副職38人,黨紀處分36人次,政紀處分22人次,其中給予開除黨籍處分2人次,留黨察看1人次,撤銷黨內職務處分6人次,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2人次, 黨內警告處分15人次;開除公職處分4人次,政務撤職處分6人次,政務記大過處分1人次,政務記過處分6人次,政務警告處分5人次。突出信貸領域懲治震懾,嚴肅查處違規違法發放貸款案件,將29人涉嫌違法問題線索移送公安部門。
開展專項整治,破除作風問題屢禁不止頑瘴痼疾
持續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在中秋、國慶期間組織對轄內74家縣級行社開展交叉推磨檢查,對發現的違規發放津補貼、私設“小金庫”等問題的縣級行社有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6人,其中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4人。針對檢查發現問題督促省聯社修訂完善了涉及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制度辦法7個,對涉及差旅費、培訓費、津補貼、公務用車、辦公用房、接待管理、工會經費等事項進行了規范,切實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
堅持打鐵必須自身硬,加強紀檢干部自身建設
抓住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這個“關鍵少數”,制定了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季度考核履職積分管理辦法,在每季度考核評分基礎上,淘汰一批政治素質低、履職能力弱、擔當精神不強的紀檢干部,堅決糾正以往紀檢干部不敢監督、老好人思想嚴重等問題。建立全省農信社黨支部紀檢委員管理辦法,明確紀檢委員具體職責,把監督觸角延伸到每個黨支部。建立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外出報備及請休假審批制度,規范紀檢干部外出。結合農信社實際,制定《云南省農村信用社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十五不準”》,規范和約束農信社紀檢干部行為。開展紀檢干部大培訓,利用6個晚上以視頻形式組織全省農信社紀檢干部學習了中紀委、省紀委安排的18個紀檢業務專題,突出《監督執紀規則》《監察執法規定》的學習,不斷提升紀檢干部履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