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寧二年,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
一個薄霧溟濛的清晨,一個哭聲洪亮的男嬰在一個破舊而干凈的農家小院里呱呱落地。此時恰有一只大鳥飛來,盤旋院中。值此北遼屢屢犯境之際,男主人岳和有感而發,于是給兒子起名為岳飛,期盼他能重振山河。十九年后,一位英雄從這個小院走出。時至今日,回顧他精忠報國的事跡時,我們仍被感動得熱淚盈眶。
以身許國 以忠為孝
“精忠報國”四個字,原承自岳母姚老夫人的家訓“盡忠報國”。欽宗年間,金兵南侵,值此危急存亡之際,青年岳飛向母親表達了以身許國、意欲上陣殺敵的辭別之意。岳母并沒有挽留兒子,而是大義凜然地勉勵他為國盡忠、以忠為孝。出發之前,岳飛長跪在母親面前,母親毅然在他背上刺下“盡忠報國”四個大字,作為送給他的家訓。
此后的歲月里,岳飛血戰沙場,北伐抗金,誓要收復河山。他馳騁沙場近二十年,經歷戰役一百余次,百戰百勝,讓金人聞風喪膽。岳飛之忠,宋高宗也屢屢贊嘆:“國爾忘身,誰如卿者!”“非一意許國,誰肯如此!”收復六郡后,皇帝“手書‘精忠岳飛’字,制旗以賜之。”從此,“盡忠報國”便成了“精忠報國”。“盡忠報國”,是岳母教導岳飛的家訓、家風;而“精忠報國”,則是岳飛回饋中華民族的國訓、國風。
清廉節儉 不愛錢財
在宋朝,當將軍是一件很容易發財的事。中興四將中的張俊、劉光世都以錢多聞名,而“清貧大將軍”五個字則是岳飛獨有的標簽。岳飛不蓄私財,據《楓窗小牘》記載,遇害以后,他的家產全被抄沒,幾經清點,也只有朝廷所賜玉帶數條、鎧甲兵器若干、米數斗和書幾千卷而已。以岳飛樞密副使的官職,光俸錢一項每月最少就有三百貫,各種補貼數不勝數,打勝仗的賞賜一次就有幾十萬貫。但他把犒賞盡數分給將士,自己“一錢不私藏”,還常常拿出家產補助軍用。
一次,一個士人問岳飛,怎么才能天下太平。岳飛答了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天下太平矣。”在封建時代,官員能有如此高尚的品質實屬不易。更難能可貴的是,他不僅以身作則,還常以此教導家人。
岳家家風清貧儉樸、吃苦耐勞。他自己奉身儉薄,粗茶淡飯。岳家的孩子除了讀書,還要耕作,不許飲酒。岳飛常常教導孩子們說:“稼穡艱難,不可不知也。”平日他穿的只有粗麻衣服,有次他看見妻子李娃穿了繒帛,不禁流淚長嘆:“我聽說被擄掠去北方的皇后、妃子們都過著艱苦的生活,你既與我同甘共苦,又怎么能這么奢侈呢?”李娃深受教育,從此終身不穿綾羅綢緞。
玩物喪志,多余的物質享受會使人漸漸沉迷其中,樂不思蜀。節儉的家風,既能保持清廉的道德情操,更能守住內心那腔報國壯志。勝人者易,自勝者難。樸素、清貧并以此為樂,這正是英雄人物能自勝不息、攻無不克的地方。
父子上陣 舍生忘死
岳云被害時雖年僅23歲,但早因赫赫戰功而名滿天下。如果說岳飛給了兒子什么特殊待遇的話,那便是“受罰重于士,受獎后于士”。
宋代有“任子恩例”,規定高級官員的子孫享有當官的權利。這樣的特權,岳飛一生只享受過一次。他把岳云的“恩例”讓給了殉國名臣張所的兒子張宗本,對于自己的兒子,岳飛則要求他闖出一條“自立勛勞”的道路。
岳云12歲就被編入張憲的軍隊,當一個小士兵。一次,他練習騎馬下坡,一時疏忽大意,戰馬滑倒在溝里。父親大怒,當即重責他100軍棍。主帥對自己的兒子要求竟如此之嚴!全軍上下大震,軍紀更為整肅。
岳飛對兒子的訓練要求嚴格,對他作戰的要求就更嚴格。1134年,岳家軍第一次北伐,16歲的岳云在攻打隨州的戰斗中,冒著滾石和沸油,第一個爬上城頭;1140年,郾城大戰中,岳飛要求岳云率領騎兵直沖敵陣,并嚴厲地下令說:“不勝,先斬你!”潁昌之役中,岳云為增援部將王貴,率800鐵騎,直沖數萬人的敵陣,負傷100多處,人殺成血人,馬殺成血馬。由于作戰勇猛,屢戰屢勝,岳云在岳家軍中獲得了“贏官人”的美稱。
對于岳家軍其他將士的功勞,岳飛“絲毫必錄”,但對于兒子所立的大功,岳飛卻往往“匿功不報”。這樣的事連張浚都接受不了,他說:“岳侯避寵榮一至此,廉則廉矣,然未得為公也!”岳飛答道:“君之馭臣,固不吝于厚賞;父之教子,豈可現以近功?”“匿功不報”,一方面是教子以建功報國為重、名利權位為輕,更重要的是謙讓其他戰士,以求和衷共濟,上下一心。
身為岳飛的兒子,如果不是有偉大的報國壯志在支撐,又有幾人能承受得了這樣苛刻的父愛呢?從軍11年里,岳云智勇超群,戰功累累,若非岳飛之子,官位當遠在“左武大夫”之上。然而,父母愛子則為之其計深遠。岳飛所期許于愛子的,絕不是高官厚祿,而是淡泊名利、不計個人得失的報國心。(鄧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