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單位人少錢少、無資金無項目審批權,在大家眼里是‘清水衙門’,但這兩年‘清水衙門’變成‘渾水部門’的事例也不少,你們在看賬務的時候一定要細之又細,不然到巡察結束還是什么問題都發現不了。”作為巡察組長,我在進駐某局前對組員這樣叮囑道。
果不其然,巡察組把該局2013年以來的全部賬務查了個遍,除部分財務報銷和管理不規范的小問題外,沒發現什么有價值的線索。是真的情況很好沒有問題,還是問題隱藏了沒有發現?大家對此滿腹狐疑。
“從我看過的賬目來說,我感覺某局購買辦公用品比較頻繁,可能存在一些問題。”組員小王說道。
“財務賬目再一一查看可能時間來不及,效果也不會好,接下來你們可以調整一下工作方法,對購買辦公用品情況進行認真核查,也可以抓住一些疑點深入細查。”我倒排了時間表后,及時調整了工作方法和工作重點。
很快,兩份蹊蹺的發票引起了組員的注意,發票是假發票嗎?不假,而且報銷手續齊全,發票后附有購物明細清單,發票上有經手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但讓巡察人員感到奇怪的是,一個僅有7個人的單位,連續2天在同一商店購買近3000元的辦公用品,且分2次購買。更令人奇怪的是,兩張發票的下方都用鉛筆寫著“650×2+稅=1460元”,買東西怎么還要上稅?是記賬人員無意寫上的還是里面有什么貓膩?巡察人員百思不得其解,為搞清事情真相,我們決定找有關人員來了解情況。
“你們單位日常辦公用品用量大不大?多長時間購買一次?”
“我們單位人少,經費少,辦公用品用量也不大,一般在固定商店掛賬,年底結賬,都是我負責辦理。”單位出納回答道。
“那你們2016年6月29日、30日怎么連續出現兩張購買辦公用品的發票,而且還有稅款,難道買東西也要你們上稅嗎?”
出納立即變得不知所措,臉漲得通紅,緊張地說:“我歲數有點大了,時間又有點長,一下子想不起來,要不等我想想、等我想想。”
過了大約五分鐘,出納才開口說道:“我想起來了,這兩張發票是買煙開的,共買了兩次,每次都是2條,單價是650元/條,10%的稅。因不好處理,就開成辦公用品發票報銷,當時我怕時間長了記不得,就把稅是多少也寫在了上面。”就這樣,一條問題線索被揪了出來。
把煙開成辦公用品,這真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障眼法”。作為一名巡察人,不僅要訓練出“千里眼”和“順風耳”,練就“七十二般武藝”,還必須有一雙用認真、細心、耐心煉制而成的“火眼金睛”,才能成功破除各種“障眼法”,讓違規違紀者無處遁形,讓巡察利劍永不蒙塵。(李振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