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現你單位存在使用公車不規范、違規報銷油費等問題。為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強化問題整改,加強機關公車使用管理,規范財務制度,推動問題整改到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第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十一條之規定,現向你單位提出如下監察建議。”這是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根據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并進行調查核實后下發的一份監察建議書。
“用好監察建議書是強化日常監督、推進問題整改落實的一個重要手段。”近日,該州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們綜合考慮日常監督情況、行業部門特點等,在實踐中探索有效發揮監察建議書作用,助力做實做細再監督,推動綜合監督部門深化標本兼治。
監察建議書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聚焦問題靶心,清單式明確列出責任單位及個人存在些什么問題、如何進行整改落實、達到什么要求和目的,并責成相關單位舉一反三、整改落實到位。
為防止建議書一發了之或“點到為止”,該州紀委監委建立完善跟蹤督促機制,按照“誰建議誰跟蹤”原則,持續跟進整改落實情況,常態化開展紀檢監察建議書落實情況“回頭看”,密切監督被建議單位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書面回復、是否逐項進行整改等。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依照規定嚴肅追究問責,既做實做細了監督執紀的“后半篇文章”,也切實維護了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截至目前,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向有關部門(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13份。(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