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能夠全面檢驗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履行情況,進一步促進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屏邊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張薇說。
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全面掌握和評價全縣各鄉鎮、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推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深入開展,近日,屏邊縣啟動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工作,對全縣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的62家單位進行全面檢查考核。
本次檢查考核從11月23日起至11月26日結束,組建6個檢查考核組。考核組由縣委常委帶隊,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任組長,縣紀委監委抽調工作人員為成員,采取“聽取匯報、述責述廉、民主測評、個別談話、調閱資料、延伸檢查、書面報告”等形式,充分了解掌握實際情況,并進行量化評分。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檢查考核和日常檢查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定等次。
為確保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檢查考核取得實效,屏邊縣委、縣紀委監委結合新形勢、新任務,對檢查考核方式、內容做了調整優化,將派駐機構監督責任納入檢查考核內容。通過加強執紀監督、強化執紀審查、嚴肅追責問責、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等四個方面的內容對各派駐機構監督工作進行評定,進一步壓實派駐機構的監督責任。
據悉,考核結果按考核組打分占70%、黨政領導班子民主測評得分占30%的權重綜合得分,并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評定。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部門和單位向縣委作出深刻書面檢討。
此外,檢查考核結果將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鄉鎮、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和黨政主要負責人、紀委書記(紀檢監察組組長)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袁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