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沒有收到反映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今年以來,云縣紀委監委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在干部提拔使用、評先評優、職級晉升等關鍵環節上嚴格把關,嚴防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今年以來,該縣共對1372人進行廉政意見回復。
為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該縣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云縣紀委監委回復黨風廉政意見辦法(試行)》。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對擬提拔的、試用期滿的、平級交流到重要崗位的、參加評先評優的、因公因私出國(境)在職的干部進行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并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該縣紀委監委嚴格按照“凡提必聽”“凡提必查”的原則,將審核關口前移,在收到組織(人事)部門或推薦單位的征求意見函后,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牽頭,征求信訪室、黨風政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六個紀檢監察室等部門意見,圍繞被征求單位或人員是否有信訪舉報問題反映、是否有違紀問題正在調查、是否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是否還在處分影響期等重點進行聯合會審。根據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況,按規定對干部有關問題及性質、程度等進行分類研判、提出意見,并由縣紀委監委組織部梳理匯總形成回復意見,報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定或召開書記專題會研究后給出回復。
此外,在搭建來電、來信、來訪、網絡舉報和新媒體“五位一體”信訪舉報平臺的基礎上,充分運用監察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等方式,主動發現問題,構建多層次、多渠道、立體式的監督網。及時準確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切實做到分析有“數”,研判有“方”,為辦理黨風廉政意見回復打下堅實基礎。
在廉政審查過程中,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廉政意見回復中故意隱瞞或夸大事實、弄虛作假,造成回復黨風廉政意見失實失準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確保廉政審查的嚴肅性、規范性,切實當好廉政審查的“守門員”。
“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是干部選拔任用的一道關口,是防止‘帶病提拔’的一個關鍵環節,同時也是黨內監督一種方式。我們將認真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這個制度關,加強分析研判,科學嚴謹評價干部廉潔情況,嚴把干部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和廉潔關,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護航助力。”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段文艷 周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