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將你們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上兩個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清單,于本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送至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謝謝。”
“您好。我們是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我們要查看你們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上兩個月落實主體責任清單情況收集歸檔的材料。”
……
5月初,永仁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就對各提醒對象上兩個月落實“兩個責任”工作清單情況進行詳細梳理,還未上報的及時提醒,并隨機進行抽查。
今年以來,為進一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細落實,該縣印發了《中共永仁縣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工作提醒辦法(試行)》,進一步細化職責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壓緊壓實“兩個責任”。
在提醒對象方面,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主席、副主席,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為落實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責任的提醒對象。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為落實監督責任的提醒對象。
在責任清單上,主體責任提醒清單由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報經縣委主要領導同意后將清單書面印發到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的責任清單由所在單位黨組梳理提出報經黨組書記同意后印發到個人。每2個月進行一次工作提醒。縣委書記和其他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向縣委常委會報告工作,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向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匯報工作,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向縣人民政府黨組書記、縣長匯報工作,縣政協副主席向縣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匯報工作時,一并報告上2個月責任清單落實情況,梳理發出下2個月責任清單。縣委常委、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縣政協黨組書記按照主體責任清單,結合分管工作實際,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清單所列工作,并在逢雙月底前將落實情況資料交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一人一檔建立履責檔案資料。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政協副主席落實“一崗雙責”責任情況、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由所在單位黨組按照一人一檔每2個月收集歸檔備查。
監督責任提醒清單由縣紀委監委辦公室完成,報經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同意后書面印發到個人。由縣紀委書記主持召開縣紀委常委會(縣監委委員會),聽取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上2個月監督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報告,梳理發出下2個月監督責任清單后,縣委常委會和縣委書記聽取縣委常委工作情況報告。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按照監督責任清單,結合分管工作實際,認真落實責任清單所列內容,并在每2個月最后一個月底前將落實情況報縣紀委監委辦公室,并按照一人一檔建立履責檔案。縣紀委常委、縣監委委員與聯系分管的鄉鎮紀委、縣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和派駐機構,在縣級部門和鄉鎮、村(社區)中選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示范點,并進行重點督促指導,以點帶面促進工作。縣紀委監委每2個月對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黨委(黨組)“兩個責任”落實情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中明確的任務、中央和省州縣巡視巡察、督導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等情況進行一次跟蹤指導和隨機調研,發現問題,推進整改。
同時,對履行“兩個責任”工作清單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對工作不力、擔當不夠的以提醒談話、專題約談、批評教育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需要問責或紀律處分的按干管權限辦理。
“推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工作提醒機制是壓實責任的好良方,既擰緊了履行職責的‘發條’,又增強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使命感、緊迫感,促干部敢于擔當、主動作為,有效推進落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相關部署要求。”該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普曉芹 李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