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抓好本《辦法》的宣傳、培訓、講解工作,讓村委監督委員會熟練掌握核心要義,確實發揮本《辦法》的業務指導作用。讓本辦法成為村務監督委員會開展監督工作的行動指南。”
近日,為進一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糾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保山市紀委根據《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制定出臺《保山市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辦法(試行)》,進一步厘清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
《辦法》明確,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業務以鄉鎮紀委領導為主,履行專職監督職責。要嚴格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程序,重點對“一項決策、兩級干部、三資管理、四個重點”進行監督。主要運用順著會議部署、順著清單部署、順著制度落實、順著民情民意、倒查民生資金等“四順一倒”的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同時,還對“監督清單”“民生資金倒查程序”“村組財務管理規定”進行了詳細說明。
工作中,村務監督委員會每年在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會議上報告一次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情況,并由參會人員對其進行評儀,評議所得分值占年終考核成績的30%;每月向鄉鎮紀委匯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是完成監督清單完成情況,鄉鎮紀委根據村務監督委員會每月監督清單完成情況對其進行量化打分,全年平均得分占年終考核成績的70%。村務監督委員會的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績效管理的重要依據。
“下一步,我們將強化對《保山市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工作辦法(試行)》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解決全市村務監督委員會‘不會、不敢、不愿’監督等問題,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著力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委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在基層得以貫徹落實。”該市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表示。(周夏雨 楊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