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查,本次‘征兵工作先進個人’擬推薦人選中有2人尚在黨紀處分影響期,建議不宜評為先進。”日前,羅平縣紀委監委向縣人民武裝部出具了18名“征兵工作先進個人”擬推薦人選的廉政“診斷書”。
近年來,縣紀委監委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代表評選、干部提拔、工作調動、職級晉升、個人或集體評先評優等廉政情況嚴格審核,把好黨風廉政意見審查關、回復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傷評優”。
在接到相關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征求意見函后,組織信訪室、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黨風政風監督室聯合“會診”,對被征求對象的信訪舉報、問題線索反映、立案審查、黨紀政務處分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并根據工作需要,對擬提拔或調整到重要崗位的黨政主要領導延伸審查其在原單位任職、工作情況,確保廉政審查意見回復權威規范、不出漏洞。
“廉政體檢”結束后,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嚴謹實細地出具廉政鑒定意見,及時、準確回復廉政審查結果。此外,該縣紀委監委嚴肅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實行廉政審查責任追究制,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廉政審查中把關不嚴、審查不認真,甚至弄虛作假、隱瞞或夸大事實,造成審查結論失實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廉政審查是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關口,也是黨內監督的重要方式,要堅持做到問題不回避、錯誤不遮掩、責任不推卸,當好廉政審查‘守門員’,把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選出來、用起來。”該縣紀委監委負責人說道。
據悉,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共對擬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的36家單位806人進行廉政審查,對14人提出暫緩或否定性意見。(陳紅婧 張潤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