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彝良縣紀委監委組織部在收到縣委組織部發來的11名干部的黨風廉政征求意見函后,立即啟動了廉政審查工作。經過各相關職能室嚴格審查、相關領導會簽審批同意后,及時把這11名干部的廉政意見復函送到縣委組織部。這是該縣紀委監委開展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中的其中一幕。
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將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當做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的有效舉措和強化監督途徑的重要推手,扎實開展好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把好選人用人第一關。據了解,今年以來該縣紀委監委已進行黨風廉政意見回復1475人。
在實施過程中,該縣采取縣紀委監委組織部負責統一受理、分類交辦、匯總回復來函征求黨風廉政意見,對征求黨風廉政意見的辦理事項、時限和回復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縣紀委組織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分別向相關各室征求意見,相關各室結合日常掌握了解情況向組織部提供黨風廉政規范性意見,組織部匯總后按程序報請副書記(副主任)會簽審批同意后回復,最終形成廉政意見復函向征求意見單位進行反饋。
嚴格把握政策界限,根據綜合掌握的情況,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沒問題的同志說明未發現有違紀線索及行為,沒有受到有關黨政紀處分。在核查中存在疑問的將給出“暫緩”的意見,存在嚴重問題的給出“否定”的意見,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尚在影響期內的給予“堅決否決”,對干部作出科學精準、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
“堅持‘凡提四必’的工作原則,將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當做干部選拔任用、推優評優、職務職級晉升工作的‘體檢儀’,對干部廉政情況進行集中‘體檢’和集中‘會診’,嚴把干部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和廉潔關。”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健全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切實以制度建設為依托,有效推進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從源頭上筑牢廉潔“防火墻”,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李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