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為層層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沾益區結合學習貫徹《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建立“兩個責任”履職記錄臺賬、述責述廉、巡察發現問題、約談問責等工作機制,確保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
加大對主體責任落實的過程監督,制作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履職記錄本,分發至區委、區政府、區紀委監委、區委組織部領導班子成員,明確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的內容、程序和要求,要求領導干部記錄落實廉政談話的時間、地點、談話對象及內容,記錄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及督促落實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讓“兩個責任”落實全程留痕。
制定鄉鎮(街道)和區直部門黨委(黨組)書記向區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制度,每年年中,向區紀委常委會專題報告上年度以來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主動分析研判政治生態,找準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及辦法。紀檢監察機關強化監督檢查,掌握了解進展和整改落實情況,跟蹤問效推動落實,倒逼黨委(黨組)管黨治黨、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落細落實。
將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為巡察工作的重點,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不斷夯實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建立常態化約談提醒工作機制,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每年對班子成員和下一級組織主要負責人至少開展1次提醒談話,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及時提醒。并嚴格執行廉政談話制度,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對班子成員和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其他班子成員對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廉政談話,適時進行約談,讓咬耳扯袖成為常態。
用好問責利器,以嚴肅問責倒逼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對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腐敗問題嚴重、不作為亂作為的,堅決問責到底。實行“一案雙查”,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的單位、部門,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追究一把手責任。(付昌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