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制發數量、會議數量要比2019年減少5%以上。”
“部署領域工作文件稿不超過6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文件不超過4000字,經審批編發的簡報篇幅控制在1000字以內。”
“全縣性重要會議領導講話控制在60分鐘以內,全縣性工作會議講話控制在40分鐘以內,其他會議講話控制在30分鐘以內。”
近日,劍川縣出臺“文山會海”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拳整治文件講話長、空、虛等突出問題,切實以文風會風的轉變為基層松綁減負,增進工作效能。
控制文件、會議數量,提高文件、會議質量。堅持文件“六不發”要求,加強發文必要性審核,未經過縣委、政府批準,縣級各單位部門不得向鄉鎮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要求。提倡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提倡合并開會、套開會議、統籌時間安排會議。發揚“短實新”文風,堅決壓縮篇幅,做到簡明扼要、務實管用;減少和規范會議上的發言,力求簡短精煉、直截了當。
嚴格實行會議文件年度計劃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縣直部門結合部門實際擬定年度擬召開會議和擬發文計劃,經審定形成全縣年度會議、文件計劃清單后返各部門嚴格執行。各部門召開本系統、本部門會議需鄉鎮和其他部門同志參加的,必須報“兩辦”審核統籌。超計劃會議和發文需進行合規性審查,再報縣委、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召開或發文。同時,實行發文目錄清單月報制度,各級各部門發文情況于次月5日前備案,由縣委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召集相關部門進行研判,及時進行提醒預警。
多部門聯動強化監督,由縣委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牽頭,縣紀委監委、縣政府督查室配合,對各項會議、文件制度執行情況以及年度會議文件計劃清單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召開會議、制發文件的,及時進行約談整改。縣審計、財政部門強化財政資金監管,對不按規定程序審批的會議活動支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縣委組織部、縣考評辦等部門充分運用專項整治成果,對違反會議發文規定的相關部門及主要領導年終考評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縣紀委監委加強對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全縣各項會議、文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人和事嚴肅追責問責,推動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施劍海 李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