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為鞏固深化黨員領導干部落實組織生活制度不經常不認真不嚴肅問題專項整治成果,形成長效機制,昭通市印發了《關于提醒市直部門黨員領導干部帶頭落實組織生活制度的通知》,在力促市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抓好貫徹落實的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增強了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據介紹,該市在出臺《通知》的過程中,充分考慮發揮“關鍵少數”的作用,要求市直各部門縣處級及以上黨員領導干部帶頭示范,帶頭落實,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為市直機關乃至全市黨員干部當好表率,推動所在黨支部建設成為先進黨支部。
為確保實效,《通知》明確要求,市直各部門黨組要建立剛性制度,把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情況作為考核推薦、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和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掛鉤聯系黨支部的重要舉措,納入個人的年度述職評議考核。要督促各級基層黨組織建立責任落實、通知提醒、登記造冊、存檔備查機制,確保黨員領導干部帶頭落實組織生活制度要求落地見效。黨支部要將黨員領導干部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情況,納入黨員積分管理、民主評議黨員、評先評優、干部交流提拔時的意見反饋等內容,確保制度要求落細落小,結果運用見人見事。
“從初步檢查的情況來看,總體情況還是比較好的。”據悉,《通知》下發以來,市委市直機關工委通過書面報告、實地檢查、調研走訪等方式,對黨員領導干部帶頭落實組織生活制度開展督促指導,對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次數較多的或長期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提出談話提醒和依規依紀處理建議。(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