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魯甸縣紀檢監察機關在持續加大執紀審查力度的同時,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探索實踐“典型案例+”的工作機制,切實增強曝光頻率,做深做實紀律處分“后半篇文章”。去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例8批39人。
“典型案例+實時通報”,持續敲響紀律警鐘。魯甸縣紀檢監察機關始終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針,采取“文件通報、會議通報、網絡曝光”等多種通報方式,讓“一紙文書”變身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讓廣大黨員干部始終做到防微杜漸,警鐘長鳴。
“典型案例+現身說法”,再次筑牢紀律紅線。“我完全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強對相關黨紀黨規知識的學習,時刻提醒自己繃緊紀律紅線……”這是縣紀委監委在縣文旅局公開宣布處分決定后,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誠懇表態時的一個工作場景。為進一步發揮案件的治本、震懾作用,縣紀委監委采取到被處分干部單位公開宣布處分決定的同時,結合實際,要求被處分人員現身說法、以案說紀,進一步增強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2019年已對30名黨員干部的處分決定進行了公開宣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懾、教育效果。
“典型案例+村社宣講”,營造氛圍擰緊“閥門”。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積極運用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關口前移,深入鄉鎮、村(社區)、社,通過召開群眾會、院壩會、黨員大會等形式,運用人民群眾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多方式表現手法,廣泛宣傳發生在身邊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懾,持續釋放越往后越嚴的強烈信號,扎實擰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閥門”。(林德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