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組織對我的教育和自我反思,我對組織給予我的處分是認可的,受處分之初,我意志消沉,精神狀態和工作狀態都受到影響。但來到新單位一年多,區紀委監委多次與我談心談話,單位同事也非常關心關愛,讓我消除了之前的顧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用實際行動糾正錯誤,也希望組織能一如既往地對我進行教育、提醒和幫助。”一位區直機關受處分干部對臨翔區紀委監委回訪教育工作人員說道。
一直以來,區紀委監委按照“誰處分誰回訪”的原則,注重“對癥治療”“因人施教”,找準切入點。近日,區紀委監委對5名受處分干部有針對性地再一次進行教育引導,切實打消他們的思想顧慮、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同時,與所在單位21名干部職工開展“一對一”座談,充分了解受處分干部在影響期的思想、工作、生活動態,通過詳細了解進一步激發他們的干事創業的熱情。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推進,監督執紀的籠子越扎越牢。受處分人員在對待處分的態度不盡相同,有些干部存在思想包袱,對待工作沒有積極性;有些干部‘破罐子破摔’,不能正視自己的問題;有些干部甚至對組織有抵觸情緒。如果教育挽救不到位,就有可能導致其對組織不信任、做工作不認真、對同事有抵觸。”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說道,監督執紀不能“一查了之”,做好“后半篇文章”同樣重要,要用回訪教育的“加法”為受處分干部做思想上的“減法”,幫助他們正確認識錯誤、放下包袱、重新出發。(楊錦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