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到有關征求某某干部廉政意見的函,經核查確認,其相關問題線索已失實了結,建議不影響其提拔使用。”近日,紅塔區紀委監委收到區委組織部關于對一批黨員干部選拔任用的征求意見函,對其中一名曾經被舉報過的干部通過核實,確認其被反映問題已失實了結后,根據核實結果如實對其出具了廉政意見回復。
據了解,為確保廉政意見的全面性、可靠性,該區紀委監委收到征求廉政意見函后,統一由組織部牽頭,案件監督管理室、信訪室、案件審理室和各紀檢監察室等部門間相互配合,根據各自掌握的實際情況在規定時限內提出意見。通過嚴把“廉政體檢”關,把有“傷”帶“病”的堅決擋在門外,防止干部“帶病帶患提拔”,為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保駕護航。
“我們把防止干部‘帶病提拔’作為干部工作的聚焦點和攻堅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果斷的措施嚴格把關,準確識別、堅決擋住那些在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帶病’干部。”該區紀委區監委組織部部長表示。
除此外,該區還建立完善了廉政審查責任制度,廉政意見回復函需逐級經過部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簽字,層層把關,重點審查被征求對象是否有被信訪舉報問題,是否有違紀違法問題,是否受過處分問責等情況,對于審查中存在問題的黨員干部且還未過影響期的堅決予以否決,如實出具相關人員的廉政意見,充分發揮好廉政意見回復的作用。
2019年,該區紀委監委對擬選拔任用、評優評先、因私因公出國(境)等審核出具廉政意見共4200余人次,經審查建議不予以提拔重用的38人次。(李爽 周紹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