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對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委原副書記許洋嚴重違紀違法案例進行了剖析。從“有血性、能擔當”的公安局長,到成為走私犯罪團伙的“保護傘”,從鐵網打私的好獵手,到變成被圍獵的“獵物”,許洋一步一步走向淪落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條就是私欲膨脹、無原則無底線地講義氣。許洋重義氣、講感情,甚至在早年任派出所所長時,總結出來一套“男人立世,當有一身武藝、一街兄弟”的“立世論”,在這種錯誤觀念的引導下,可以說他的淪落是必然的。
講義氣絕不是不講原則、不論對錯的幫助與袒護。許洋之所以走上不歸路,就在于混淆了大義與小義、公義和私義的界限,錯誤地認為對“朋友”無底線的庇護就是講義氣,為所謂的朋友和兄弟們攬項目、開綠燈就是講義氣。事實上,他是用人民賦予的權力與別有用心之人做交易,不僅換來了他們口中的義氣,而且得到了他們送來的好處,說到底是披著“講義氣”外衣在搞權錢交易,損害的是公家,到頭來也害了自己。
“公私不分,把公權用在了滿足自己及一些所謂兄弟、朋友的私利和私欲方面,這是最大的錯誤。”許洋終于醒悟,然而這遲來的后悔并不能讓他免除懲罰。仔細想想,朋友們認他做“大哥”,只是因為他權力“大”,朋友們把他捧得高,只是因為他地位“高”。這正印證了那句老話,“以利相交者,利盡則散”,一旦無利可圖,樹倒猢猻散是必然的。更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組織宣布對他進行審查調查后,許洋仍然心存幻想,自信地認為只要“兄弟”“朋友”隱瞞下所有事實,他就能“安全過關”。可事實恰恰相反!這樣的結果不可謂不諷刺。“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許洋自詡“講義氣”,卻恰恰忘記了什么是公義與大義。
常修為政之德,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這些都絕非虛言,黨員干部必須時刻提醒自己守住底線,樹立正確的是非觀、義利觀、權力觀,莫因私情而忘卻公義。(張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