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向該區紀委監委遞交了《落實監察建議書的整改情況報告》,就該局多名干警違紀違法問題開展以案促改工作情況進行匯報。
隆陽區紀委監委以“一卡兩書三會”制度深化以案促改,通過規范化發放處分決定執行告知卡,制發以案促改通知書、紀檢監察建議書,召開黨支部處分決定宣布會、案發單位領導班子約談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持續深化標本兼治。
該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段興有介紹,為解決受處分人所在單位黨紀政務處分執行不到位的問題,該區統一制發處分決定執行告知卡,根據受處分人所受處分種類的不同,分別在告知卡中明確處分影響期、影響內容、年度考核、職務職級、工資待遇、評先評優等需執行事項,在宣布處分決定時書面告知受處分人所在單位,并要求及時反饋回區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確保處分決定執行到位。
針對案件查辦中發現的案發單位制度管理漏洞等,該區紀委監委堅持靶向治療,通過發出以案促改通知書、紀檢監察建議書等,向案發單位開列“問題清單”,倒查責任落實情況,幫助案發單位完善機制、堵塞漏洞。在此基礎上,督促案發單位精心組織開好黨支部處分決定宣布會、案發單位領導班子約談會、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用好活教材,將會場變為“課堂”。
據悉,今年以來,該區已累計送出處分決定執行告知卡60余份,制發“兩書”12份,提出整改建議22條,到案發單位組織召開“三會”70余場次,受教育人數3000余人。(趙海碧 段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