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審查調查工作,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印發《關于加強審查調查借調人員管理工作的通知》,細化規范借調人員準入條件、審批手續、保障措施以及借調部門監管責任和紀律要求,建立市級審查調查人才庫,整合審查調查人才資源,促進形成風清氣正、管理規范、權責清晰、科學高效的借調人員管理機制。
《通知》明確借調情形,由用人部門提出擬借調事由、人員、時限等,與擬借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溝通,組織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未履行報批手續的,不得自行借入或借出干部。堅持從嚴掌握,遵循“嚴格控制數量、嚴格審批程序、嚴格借調時間、嚴格統籌管理”的原則,借調參加紀律審查工作的,一般應從審查調查人才庫中抽選,并實行“一案一借”,不得連續多次借調。借調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因工作原因需延長的,累計不得超過12個月。
借調期間,借調人員不再承擔所在單位工作,用人部門負責借調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督促借調人員遵守審查調查紀律和保密紀律,及時掌握借調人員有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實行“一案一培訓”,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規范性文件、省市紀委監委有關執紀審查、調查處置工作的規章制度。同時,審查調查組臨時黨支部加強對借調人員的教育監督,開展政策理論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批評糾正,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對借調人員,既要厚愛,又要嚴管。《通知》還規定,應為借調人員提供住宿、交通差旅經費、住勤補貼等保障,同時加強對借調人員的管理監督,不得干預借調人員崗位調整、職務晉升等事項。借調人員需服從用人部門工作安排,自覺接受教育和管理,嚴格遵守各項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借調期滿,對借調人員的思想、工作、學習情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進行評價鑒定,真實客觀反映借調期間工作表現,作為所在單位培養提拔干部的參考。
近年來,該市不斷創新紀檢監察人才管理保障機制,先后制定了紀檢監察干部輪崗交流辦法、紀檢監察干部參與巡視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審查調查人員幫帶工作方案等制度,實行紀檢監察機關績效考核,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不斷加強紀檢干部的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促進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