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瀘西縣制定印發《關于選派優秀干部參加縣委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巡察一線,搭建起縣委巡察崗位教育、培養、鍛煉優秀年輕干部的平臺,有效破解基層巡察人員數量不足、能力素質不高的難題,助推全縣巡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辦法》對參加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的對象和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參加縣委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的對象為縣委管理新提拔任用試用期內的正副科級干部、正副科級后備干部,原則上都要參加一輪巡察工作實踐鍛煉;應具備的條件為理想信念堅定,堅持原則,敢于擔當,依法辦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具備與巡察監督工作相關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
《辦法》對參加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的程序進行了規范,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委巡察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巡察工作重點,結合巡察工作要求和干部隊伍建設需要,巡察前提出選派干部需求計劃,報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聯合縣委組織部進行選派。
《辦法》對參加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的管理考核作出了要求,選派干部在參加巡察工作期間的日常管理以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巡察組為主,縣委組織部協助,派出單位配合,巡察組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監督、嚴格管理選派干部。選派干部參加巡察工作實踐鍛煉結束后,縣委巡察辦根據鍛煉期間綜合表現情況出具《瀘西縣年輕干部參加縣委巡察工作實踐鍛煉工作鑒定表》,提交縣委組織部,存入干部個人政治素質檔案,評價結果作為年度考核和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及選拔任用的參考。實踐鍛煉期間表現不好的,視情況進行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段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