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鎮沅縣通過嚴格資格審查、證件管理、組織紀律。切實強化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
嚴格程序審批。嚴把審查、審批環節。征求縣紀檢監察、檢察、審計等部門意見,準確把握年內出(國)境次數、明確審批程序審批人。規定了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審批程序。排查476名實職科級領導干部因私出國(鏡)證件,對于呈報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辦理程序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受理,切實把好科級干部因私出國(境)關口。
規范證件管理。建立縣管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登記臺帳,對上交的因私出國(境)證照進行逐一編號登記裝柜,實行專人負責、專柜保管。設置了《因私出國(境)證件領用登記表》,載明證件領取時間、領取人、出國事由等,并提醒持證人回國(境)后10日內將證件交回組織部。對已收回的證件,做好登記,向持證人開出回執單,證件送交人及接收人雙方簽字確認。
嚴格組織紀律。縣委組織部會同縣公安部門,對全縣各單位因私出國(境)證件專項治理和備案登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求領導干部回國后10日內將所持出國(境)證件交縣委組織部集中保管,對違反規定,拒不交出或故意隱瞞不交的,要進行批評教育或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務處分。對不如實報告的領導干部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提醒談話、限期改正等處理。2018年,全縣提醒領導干部18人次,函詢1人次。(普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