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李洪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洪武簡歷
李洪武,男,哈尼族,1963年4月生,云南普洱人,碩士研究生學歷(函授),1990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0年9月至2006年11月,歷任思茅地區墨江縣那哈鄉珠街村村長、那哈鄉副鄉長、墨江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墨江縣通關鎮鎮長、黨委書記、墨江縣副縣長、墨江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縣長;
2006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西雙版納州勐臘縣委書記;
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西雙版納州紀委副書記;
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普洱市政協副主席;
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普洱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2017年12月至今,任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