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始終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政治巡察,不斷規范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加強巡察成果運用,持續凈化政治生態,彰顯巡察利劍作用。
組建巡察機構。組建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領導小組日常辦事機構,作為市委工作部門,納入市委機構限額。制定中共水富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三定方案,研究落實和規范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選優配強巡察辦人員,按時完成市委巡察辦掛牌、建章立制等工作。
設立固定巡察組。按照上級黨委巡視巡察工作部署,及時開展巡察機構改革工作,市委設立3個固定巡察組。巡察組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落實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強化政治巡察,切實履行黨內監督職責。
建立巡察人才庫。根據巡察工作要求,從紀檢監察、組織、法院、檢察、公安、審計、人社等部門抽選守黨性、講原則,敢于擔當、善于作為的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庫。在啟動巡察工作前,開展業務知識培訓,迅速充電、及時補課,切實提升巡察水平,確保巡察成果經得住檢驗。截至目前,已開展培訓7次,對巡察人才庫90人次進行培訓。
健全巡察工作機制。制定印發《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和《市委巡察組工作規則》,將其作為貫徹落實巡視巡察工作要求的重要配套制度,確保巡察工作開展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市委巡察工作協作機制》《市委巡察反饋工作制度》等5項制度,把方圓定出來、規矩立起來,切實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截至目前,水富市已完成6輪對52家市直單位和2個鎮的政治巡察;開展對4個鎮(街道)的29個村(社區)村級集體經濟專項巡察。完成的6輪政治巡察,共發現問題604個,移交問題線索9件,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意見162條,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議9條,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20條。(周煥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