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至10月,宣威市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579件,其中,上級轉辦426件,占73.6%,本級受理153件,占26.4%;檢舉控告516件,占89.2%,申訴及批評建議2件,占0.3%,業務范圍外61件,占10.5%。檢舉控告類中,初次舉報374件,占72.5%,重復舉報142件,占27.5%,署名舉報144件,占27.9%。
從舉報方式看,以來信、網絡為主。具體為來信233件,占45.2%;網絡舉報150件,占29.0%;來訪99件,占19.2%;來電34件,占6.6%。
從被反映人職級來看,反映農村人員和鄉科級干部居多。具體為反映農村人員317件,占61.4%;反映鄉科級90件,占17.4%;反映一般干部36件,占7.0%;反映事業單位人員39件,占7.6%;反映社區人員19件,占3.6%;反映其他人員8件,占1.6%;反映國有企業人員7件,占1.4%。
在違紀行為中,反映違反群眾紀律行為187件,占57.7%;反映違反廉潔紀律行為55件,占17.0%;反映違反工作紀律行為55件,占17.0%;反映違反組織紀律行為14件,占4.3%;反映違反生活紀律行為12件,占3.7%;反映違反政治紀律行為1件,占0.3%。
在職務違法犯罪行為中,反映貪污賄賂類行為71件,占45.51%;反映濫用職權類行為29件,占18.59%;反映徇私舞弊類行為12件,占7.69%;反映玩忽職守類行為6件,占3.85%,反映重大責任事故類行為1件,占0.64%,反映行使公權力過程中發生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22件,占14.11%,反映其他違法犯罪行為15件,占9.61%。
(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