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鎮沅縣紀檢監察機關緊緊圍繞監察體制改革的新要求,進一步明確信訪職責定位,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扎實做好信訪舉報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1至12月,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67件,其中本級自收55件,上級轉交辦12件;紀檢監察檢舉控告業務范圍內舉報49件,初次舉報44件,重復舉報5件,署名舉報26件,增加5件,業務范圍外及無實質內容18件。
從舉報方式來看,來信和網絡舉報為主要方式,具體為:來信18件,占36.7%;網絡舉報15件,占30.6%;來訪7件,占14.3%;來電7件,占14.3%;其它2件,占4.1%。
從被反映人的職級來看,反映鄉科級干部13件,占26.5%,比去年同期減少4件,同比下降23.5%;反映一般干部5件,占10.2%,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同比增加25%,反映一般企業1件,占10.2%,和去年同期持平;反映事業單位人員10件,占20.4%,同比增加3件,同比增加42.8%;反映農村人員13件,占26.5%,比去年同期減少8件,同比下降38.1%;反映其他人員7件,占14.3%,比去年同期增加1件,同比增加16.7%。
在違紀行為中,反映違反群眾紀律行為較多,具體為:反映違反政治紀律行為4件,占7.8%;反映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14件,占27.4%;反映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19件,占37.3%。反映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11件(次),占21.6%。反映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3件(次),占5.9%。
在職務違法犯罪行為中,反映貪污受賄行為3件,占42.9%;濫用職權行為4件,占57.1%。(王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