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發了修訂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勐臘縣紀委監委將《條例》全文轉發到內部網站平臺、單位微信學習群,《條例》引起干部職工熱烈討論。
“《條例》強化了黨委(黨組)、分管領導和組織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和干部考察識別的責任。權重越大,意味責任越大,我們一定要認真負責地用好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發揮好參謀助手作用,切實把好用人關,真正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執行標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遵守紀律不放松。”縣紀委組織部部長在認真學習《條例》后說道。
“此次修訂,既是對這些年黨風政風建設實踐經驗的總結,同時更汲取反腐敗斗爭中所反映出的深刻教訓,中央印發《條例》正是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要堅持從領導干部本身的領導素質抓起,肅清領導風氣,堅持從源頭抓,從根本上強化政治風氣。”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說道
“《條例》既是做好干部選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也是我們自身行為準則的一面鏡子,要經常拿來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要始終堅持公道正派,做到打鐵必須自身硬。”縣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一名干部說道。
全縣紀檢監察干部紛紛認為,修訂后的《條例》銜接近年來出臺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回應干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對于提高選人用人質量,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具有重要意義。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加強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進一步提升《條例》的權威性和執行力,確保制度生威發力。(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