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善縣紀委監委印發《通知》,集中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力量,對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二督導組督導反饋的六條意見進行整改任務分解,明確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指定整改牽頭部門和牽頭領導、確定整改責任部門和責任領導、定整改時限,確保紀檢監察各單位有擔子、紀檢監察干部人人有責任,確保由縣紀檢監察機關整改落實的各項任務全面落實。
整改工作由縣紀委監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縣紀委監委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紀委、縣委巡察辦、縣委各巡察組、各派駐紀檢組、機關各部(室)主要領導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通知》強調,要提高政治站位,領導干部要親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壓實內部責任,層層抓好整改具體落實。
加強統籌協調。縣紀委監委整改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要加大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力度,督促各鄉(鎮)紀委、縣委巡察辦、縣委各巡察組、各派駐紀檢組、機關各部(室)照單全收,主動認領整改問題,逐項對照檢查,逐項整改落實,確保整改到位徹底。
加強自查自糾。各鄉(鎮)紀委、縣委巡察辦、縣委各巡察組、各派駐紀檢組、機關各部(室)要加強自查自糾,認真查擺,研究解決,整改情況報告需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及時報送。
強化督辦問責。成立督辦工作組,對整改工作不到位、影響全單位整改工作推進的,要充分運用“四種形態”,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徐榮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