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沅縣紀委監委組織全體紀檢干部認真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精神,并結合工作實際,進行交流討論。
“黨組同黨委一樣,在本單位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干部,但黨組不能決定或批準對黨員的紀律處分。這項規定的出臺,為黨組追責問責違紀違規黨員干部提供了法律支撐,黨組管黨治黨的底氣更足了。”縣紀委監委派駐政府紀檢監察組組長如是說。
“黨組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體責任,履職不力就會被追責。有責任就應當賦予相應的權利,權責相當。《規定》明確指出,只要經過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就可以以黨組名義對黨員進行處分,減少了很多中間環節,黨組可以充分運用這些權利,從嚴管黨治黨、從嚴管理干部隊伍”。縣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這樣說道。
全體紀檢監察干部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制定《規定》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學習貫徹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紀檢干部要率先垂范學、原原本本、一字一句認真深入地學習,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規定》的精神實質,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學習貫徹《規定》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的重要論述結合起來,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其他黨內法規結合起來,與黨中央深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派駐機構改革的要求結合起來。要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協助同級黨委(黨組)統籌安排,精心組織,確保《規定》執行到位,堅定自覺地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普紅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