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孟連縣紀委監委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監督調查處置,多措并舉力促案件審理工作提質增效。去年,共查處違法違紀案件42件,給予黨紀處分35人,政務處分13人,留置調查1件1人。
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堅持集體審議,嚴格審批程序。審理案件形成審理意見后提交室務會討論,并附卷。審理報告形成后,逐級報審,經同級黨委主要領導審批后附卷。
根據違紀違法、涉嫌犯罪等不同案件類型,審理室工作人員實行分工負責制。審理室成立案件審理組并指定負責人,對案件審理工作具體負責,審理室主任負總責,夯實審理工作責任。審理工作人員從案卷裝訂順序、審批流程、證據收集、定性量紀、報告撰寫等各個方面對移送案件逐項進行審查,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予以退查補證,著力提高案件質量。
針對鄉鎮紀委重審查輕審理,重實體輕程序,手續不規范,業務不熟悉等問題,鄉鎮辦理的案件都由縣案審室進行審理,審理結束后返回鄉鎮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其中開除黨籍處分的案件由鄉鎮報請縣紀委常委會討論研究決定后,批復鄉鎮紀委執行。
按照送達時限,分別向受處分個人,所在單位,縣委組織部和縣人社局等相關單位進行送達,確保有關部門能夠及時依據處分決定對違紀人員的職務、待遇等問題進行相應的調整。縣紀委監委與組織人事部門形成聯動機制,涉及干部調職晉級、考核評優等工作,由縣紀委監委進行審查,杜絕處分執行“打白條”的問題。
按照省市的相關要求,從規范程序,加強管理入手,各調查室、審理室案卷歸檔工作嚴格按照省、市紀委下發文件規定執行,每辦結一起案件,及時整理完善案卷資料,做到案結卷成,事畢歸檔。(劉逸飛 王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