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監委通報了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1.洱源縣右所鎮焦石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趙玉榮優親厚友、職務侵占等問題。趙玉榮在開展扶貧識別和動態管理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將不符合條件的女婿吳某戶違規評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并享受政策補助。趙玉榮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侵占集體土地5.87畝,從中謀利261352.71元等問題。2019年6月13日,趙玉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劍川縣甸南鎮桃源村套取低保補助金及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7年,桃源村委會在實施2011年第二批農村危房改造過程中,違規將10戶指標拆分為25戶,致使每戶享受標準從1萬元降低至0.4萬元,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桃源村委會原主任張繼昌、村委會原副主任楊永忠、村務監督委員會原主任梁七斤等人還存在利用職務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7.395萬元,共同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469萬元等問題。2019年10月,張繼昌、楊永忠、梁七斤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桃源村委會原大學生村官梁美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3.彌渡縣彌城鎮山高村委會違規收取農村建房押金及手續費問題。2016年9月,彌城鎮山高村委會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過程中,違規收取報名建房戶押金共計88戶88萬元,農戶開始建房后退還押金;2011年至2013年,違規收取13戶危房改造戶每戶200元的材料費用,共計2600元,用于村委會文印材料等支出。2019年10月,村黨總支書記毛興祥、村委會主任普進明、村監委主任普源順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的押金及手續費退還給農戶。
4.南澗縣南澗鎮文啟村委會原副主任楊儒春違規挪用醫療保險金問題。2018年10月,楊儒春在協助南澗鎮政府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村民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15萬元,用于償還親屬個人信用貸款,2018年12月25日才將挪用資金繳存至縣醫保局指定賬戶。2019年9月,楊儒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