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被私欲蒙蔽了,終釀成大錯,我愧對黨組織,愧對群眾對我的信任,我接受組織的處理,這是我該受到的懲罰……”面對組織的處理決定,為自己違紀違法行為買單的馬關縣金廠鎮政府民政辦楊生祥雙眼里充滿了悔恨。
經查,楊生祥在2012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間,利用其擔任馬關縣金廠鎮政府民政辦(后更名為社會事務辦)負責人及作為金廠鎮老寨村委會野牛坪村小組工作隊員的職務便利,采取虛構低保戶、審核制作虛假花名冊的方式,套取農村低保金共計72021元歸個人非法占有。2019年3月,馬關縣紀委給予楊生祥開除黨籍處分。2019年11月,馬關縣法院判決楊生祥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2019年12月,縣監會給予楊生祥開除公職處分。
【執紀者說】
低保金作為國家救災救濟資金,是為了解決困難群眾的燃眉之急。楊生祥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私欲作祟,心存僥幸,忘記了國法和黨的紀律,背棄了共產主義的理想信念。其違紀違法行為注定要為之付出代價。作為黨員,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改造,隨時隨地都應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黨紀法規,樹牢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只要觸碰紀律紅線,必將換來黨紀法規的嚴懲。(章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