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平時不愛學習,對扶貧政策吃不透、放松了對黨紀法規的學習,才會犯錯。這個教訓太深刻了,終身難忘。”普洱市江城縣國慶鄉洛捷村黨總支書記兼主任楊家耀面對處分懊悔地說。
經查,2010年至2011年,為解決國慶鄉洛捷村經費不足問題,時任洛捷村黨總支書記兼主任楊家耀和村副主任李國章共同商量,從洛捷村享受農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及危房改造項目補助政策的其中6戶農戶中,每戶收回5000元的補助資金用于村級經費開支。待每戶10000元的補助資金到戶后,李國章從已商量好的6戶農戶中收回補助資金共計30000元,用于村上接待費用開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試行)》相關規定,二人的行為屬于濫用職權并侵害群眾利益,構成職務違法。2019年7月,楊家耀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李國章在案件調查期間主動辭職。二人涉案資金已全部退繳。
【執紀者說】
楊家耀作為一名基層共產黨員、村黨總支書記兼主任,本應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成為讓人民群眾放心滿意,引領人民群眾發展致富的帶頭人,但楊家耀黨性意識不強,法紀觀念淡薄,在國家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及危房改造項目補助政策扶持過程中未經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和公開補助標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了黨員干部的形象。
嚴肅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江城縣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加大查辦督辦、問責追責力度,對“蠅貪蟻腐”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強化通報曝光,形成有力震懾,持續傳遞正風反腐強烈信號,為打贏整治群眾身邊腐敗現象“殲滅戰”提供了堅強紀律保障。(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