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紅塔區玉帶街道中衛社區報賬員苗靜非法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16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間,苗靜利用擔任中衛社區報賬員,負責收取、管理社區集體資金的職務便利,先后將經手的314.41萬元社區集體資金非法占為己有,用于個人消費及家庭開支等。2019年6月,紅塔區紀委監委對苗靜立案審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7月,苗靜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江川區雄關鄉窯房村窯房小組黨支部書記余志宏私自保管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至2018年期間,余志宏私自保管窯房小組收取2013年至2016年集體土地出租資金1.08萬元,以及2016年至2017年集體退耕還林補助款5150元,直至2018年10月案發才存入集體賬戶。2019年2月,余志宏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3.通海縣楊廣鎮落鳳村黨總支書記蔡長衛非法占用和轉讓集體土地問題。1994年11月,蔡長衛經楊廣鎮原落鳳村公所同意,批得落鳳村二組烤房用地40平方米,后蔡長衛在此地塊上建蓋烤房和部分簡易房并支砌了圍墻,實際占用集體土地438.31平方米,其中398.31平方米屬未經批準非法占用。2002年,蔡長衛未經批準擅自將其非法占用地塊上的簡易房與本組村民蔡某某進行調換,雙方折算后由蔡某某補給蔡長衛6000元差價。2012年,蔡長衛未經批準將烤房以9.18萬元的價格賣給村民高某某建蓋房屋。2019年9月,蔡長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澄江縣龍街街道尖山社區黨總支委員余學武侵占集體資源資金問題。2011年10月,余學武利用協助實施撫仙湖退田還湖租地的工作便利,將集體土地1.12畝虛列掛在親屬名下。在2011年至2016年期間,余學武共獲得該虛列地塊集體租地費和青苗補償費2.59萬元。2018年11月,余學武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5.易門縣綠汁鎮臘品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羅加學利用職務便利侵占科普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12月至2017年8月,羅加學利用職務便利將易門縣科學技術協會補助臘品茶葉專業技術協會的省級科普專項資金7.5萬元用于自己承包臘品茶廠的生產經營。2019年4月,羅加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