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典型問題。
1.南華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肖志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問題。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南華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肖志,履行脫貧攻堅主體責任不力,在組織人大代表和鄉鎮人大主席到南華縣兔街鎮、馬街鎮等鄉鎮視察易地扶貧搬遷等脫貧攻堅工作期間,工作不嚴不實,工作日帶頭違規飲酒。同時,肖志還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車私用等問題。2019年4月28日,肖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楚雄州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主席包繼文履行脫貧攻堅“掛包幫”定點扶貧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州科學技術協會黨組對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選派把關不嚴,從2016年至2019年將本單位科技館聘用人員選派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貫徹落實中央第十二巡視組對云南省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意見整改不力,仍然繼續選派本單位科技館聘用人員擔任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同時,對選派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不嚴格,該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駐村扶貧期間,在雙柏縣城發生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包繼文作為州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主席,未執行省州駐村扶貧隊員選派管理規定,履行脫貧攻堅“掛包幫”定點扶貧主體責任不到位,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6月10日,包繼文受到誡勉問責。
3.楚雄市西舍路鎮原紀委書記楊國宏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等問題。2016年1月,楊國宏在擔任西舍路鎮紀委書記掛包聯系西舍路鎮清水河村委會期間,在清水河村委會組織召開大平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工作會上,提議并同意清水河村委會向大平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每戶農戶收取4000元建房保證金。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期間,清水河村委會共違規收取大平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94戶建房保證金37.6萬元。楊國宏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2019年7月9日,楊國宏受到誡勉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