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紀委通報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1.東川區(qū)銅都街道辦事處塊河村原書記王興科、村監(jiān)委原主任呂仁倉虛報征地面積套取征地補償款問題。2014年,塊河村委會在協助實施東倘公路征地過程中,時任塊河村委會書記王興科、村監(jiān)委會主任呂仁倉與馬某某(己另案處理)同謀,采取虛報東倘公路征地面積的方式,套取征地補償款共9.87萬元進行私分。其中王興科、呂仁倉各分得1.6萬元。2019年4月,王興科、呂仁倉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被依法判處刑罰,違紀款予以收繳。
2.尋甸縣甸沙鄉(xiāng)紅果樹村委會小新田村小組長劉正華利用職務便利套取危房改造資金問題。紅果樹村委會小新田村實施宜居農房三年行動時,為了重復享受建房補助,紅果樹村委會小新田村小組長劉正華利用職務便利,與村民李某某商量后,用李某某的戶頭套取房屋修繕加固補助資金1萬元,兩人進行平分。2019年2月,劉正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3.尋甸縣功山鎮(zhèn)三保村委會副主任兼文書保德海、萊地村黨總支書記保明剛、三保村委會委員兼啞口塘村小組長張興友、三保村監(jiān)委主任馬興全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2年,三保村委會在協助功山鎮(zhèn)政府實施國家危房改造項目中,時任三保村委會書記的保德海、主任保明剛、副主任馬興全、委員兼啞口塘村小組長張興友在上報“2012年三保村委會危房改造花名冊”時,將包含其親屬在內的部分村民以“特困戶”“其他貧困戶”的名義上報,并偽造虛假建房信息通過驗收,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共計6.5萬元,其中,保德海、保明剛、馬興全、張興友分別非法占為己有2.6萬元、0.56萬元、2.04萬元、1.3萬元。另外,2008年初,保德海在協助功山鎮(zhèn)民政辦發(fā)放低保人員存折時,私自截留村民耿某某戶低保存折,并于2008年7月至2016年9月期間陸續(xù)取出1.623萬元非法占為己有(2017年12月,存折及被占有的資金己退還耿某某)。2019年4月,保德海、保明剛、張興友、馬興全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尋甸縣仁德街道建設社區(qū)三月三村第三黨支部書記王文富等4人優(yōu)親厚友問題。2012年1月,王文富在申報本村農村低保補助對象名額時,利用職務便利違規(guī)將其岳母曹某某申報為農村低保補助對象;2013年7月,違規(guī)將其妻子童某某、岳父童某某申報為農村低保補助對象。截止2018年3月,上述3人領取低保補助金合計3.4115萬元。仁德街道建設社區(qū)、民政科對以上問題審核把關不嚴,時任建設社區(qū)黨總支委員、社區(qū)低保辦理業(yè)務員龍江負有直接責任,仁德街道建設社區(qū)黨總支書記李順民、民政科科長樊躍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4月,王文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龍江、李順民、樊躍平分別受到誡勉問責處理,違紀款予以收繳。
5.尋甸縣聯合鄉(xiāng)聯合村委會副主任李正標優(yōu)親厚友問題。2013年,時任聯合村委會副主任李正標利用職務便利,違規(guī)將其兒子李某申報為農村低保補助對象。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套取國家低保補助資金共計9695元。2017年9月,李正標主動向聯合鄉(xiāng)民政辦申請停發(fā)了低保補助金。2019年6月,李正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6.嵩明縣嵩陽街道武裝部部長林升權等9人騙取征地補償款問題。2013年至2014年期間,時任嵩陽街道武裝部部長林升權在負責中緬天然氣管道工程征地補償過程中,先后與大營社區(qū)黨總支書記馬清永、居委主任張國云、村監(jiān)委主任張永留,龍院社區(qū)黨總支書記李玖高、黨總支副書記戎成輝、報賬員戎桂瓊,新春邑社區(qū)黨總支書記張建偉、居委會馬場小組財務竇瓊仙等人商議,通過虛增地上附著物等方式,騙取征地補償款共計71萬余元,其中21萬元被林升權非法占為己有,剩余被各村組占有。2018年8月,林升權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并依法判處刑罰。2019年5月,馬清永、李玖高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張國云、張永留、戎成輝、戎桂瓊、竇瓊仙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建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