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楚雄州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楚雄州第二人民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普建文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經查,普建文在擔任州第二人民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期間,2016年7月14日,普建文批準用醫院業務收入6萬元作為獎金追加發放“楚雄州1115例初中生防御方式與社會支持人格特征及父母教養方式的相關性”課題組成員,普建文個人領取0.9萬元;2014年至2016年,楚雄州第二人民醫院以發放護理教育經費和高風險病人管理及健康教育津貼的名義,發給在職職工津貼共計21.5萬元;州第二人民醫院超范圍發放授課費1.64萬元,其中普建文個人領取0.12萬元。同時,普建文還存在違規操辦女兒婚宴等問題。2019年4月28日,普建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南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工商聯主席陳金禹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經查,2018年3月,陳金禹在擔任南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工商聯主席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相關規定,違規公車私用。2019年4月3日,陳金禹受到誡勉問責。
3.南華縣人大常委會正處級職級干部羅智強違規購買贈送禮品問題。經查,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羅智強在擔任南華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總工會主席期間,先后12次用公款10.9621萬元購買禮品贈送相關單位。2019年4月28日,羅智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武定縣白路鎮林業站原站長吳志榮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2013年至2014年,吳志榮在擔任白路鎮林業站站長期間,采取編制虛假報賬材料等手段套取國家造林資金違規用于支付接待就餐費及住宿費4.0936萬元,用于發放林業站職工值班加班補助5740元,組織職工到3戶農戶家吃殺豬飯購買禮品費用支出864元。2019年2月,吳志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5.姚安縣委黨校、行政學校、社會主義學校原常務副校長李紹祥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經查,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李紹祥在擔任姚安縣委黨校、行政學校、社會主義學校常務副校長期間,組織以創建“平安科室”“平安家庭”“普法工作”和開展教師優質課競賽活動的名義,違規發放評委費及獎金合計人民幣1.44萬元,其中個人違規領取獎金、評委費人民幣1400元。2018年12月20日,李紹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