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委通報了維西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晟暉違反工作紀律典型問題。
經查,2015年11月至2019年3月,趙晟暉在擔任維西縣水務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未采取有效措施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致使國家投入深度貧困縣的惠民飲水灌溉工程閑置至今,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對此,趙晟暉負有直接責任和主要領導責任。
趙晟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在履職期間,未正確對待群眾訴求,影響了黨員干部形象,造成了不良影響。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2019年6月17日,經迪慶州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趙晟暉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