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1.嵩明縣牛欄江鎮林業站站長楊紹瓊等3人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2014年,楊紹瓊在明知林業站公務用車超編的情況下仍然申請購買公車,經鎮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研究同意,楊紹瓊和分管林業站的時任武裝部部長李永鈞負責經辦,向相關企業借款購買獵豹越野車一輛,事后通過虛造工程材料的方式套取防火經費20萬元用于歸還借款。時任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顏華斌同意林業站購車,并批準報銷費用。此外,楊紹瓊還存在其他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2019年3月,楊紹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顏華斌、李永鈞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涉案車輛被拍賣。
2.明誠公證處主任梁鐘允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梁鐘允擔任明誠公證處主任期間,該處于2013年至2018年,違規為相關職工購買企業年金、超標準發放綜合目標考核獎金等共計86萬余元。此外,該處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4月,梁鐘允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款項予以追繳。
3.東川區紅土地鎮黨委副書記、鎮長余偉軍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7年6月至12月,經余偉軍批準,鎮國土所先后三次套取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經費9.1萬元,用于違規向紅土地鎮旅游開發征地拆遷工作人員發放補貼。2019年4月,余偉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晉寧區夕陽鄉夕陽村黨總支書記李桂蘭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11月,李桂蘭在組織村組干部等前往大理州劍川縣沙溪古鎮考察期間,違規同意部分人員改變行程,到麗江束河古鎮旅游產生費用1738元,予以公款報銷。2019年2月,李桂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報銷費用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