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國家精準扶貧工作的學習和認識不到位,作為一名黨員,沒有大局觀念和組織意識,在國家對扶貧和脫貧的關鍵時期,對脫貧攻堅的重要性和艱巨性認識不足,推諉逃避。”面對景洪市紀委監委審查人員,劉榮根誠懇地作出檢討。
經查,2019年3月15日,市林業和草原局國有林場職工劉榮根被安排到勐龍鎮南嗨村委會任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其以家庭存在現實困難、家有老人因病在床需要照顧為由,拒不執行。之后局黨組調整劉榮根到勐旺管護站工作,但其仍以家庭困難需要照顧為由,再次拒絕服從組織安排。且自3月18日至4月8日期間,劉榮根既未到勐旺管護站履行工作職責,也未到國有林場上班。2019年4月30日,景洪市紀委決定給予劉榮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劉榮根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視組織紀律為兒戲,拒不服從組織安排,不作為不擔當,拒不執行上級組織對其委派的駐村扶貧工作任務,造成不良影響。廣大黨員干部要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四個服從”,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以共產黨員標準嚴格律己,踐行“忠誠、干凈、擔當”,以飽滿的工作熱情、扎實的工作作風切實擔起脫貧攻堅的責任。(玉金開)